离婚财产分割公式咨询
这里有个常见的分割公式
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 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常用的补偿公式为
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 现值)×50%这就是不加名字,然后帮着一起还贷,然后可以分割到的钱,少的可怜。如果不相信,自己代数字进去。
您好,您要明确问题,是您离婚还是您父母离婚,如果是您父母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的。如果是您离婚,按照您的描述应该按照夫妻一方财产进行认定。
如果三套房子,都是婚前购买的,并且没有贷款,三套房子属于你和父母的共有财产,你妻子没有房屋份额。
如果三套房子,都是婚前购买的,你或者父母交纳首付款。如果婚后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你妻子与你共同享有婚后偿还贷款所占房屋总价款比例对应的产权份额。如果婚后用你婚前个人所有财产或者你父母的财产或者其它属于你婚后个人所有的财产来偿还贷款的,你妻子不享有房屋产权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 婚前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还归婚前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分割的是婚后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 ,所以如果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且登记在购买方一个人名下,则为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其配偶无权要求分。
离婚析产需要注意下面问题
1、财产分割约定
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约定,这个如何约定,那就清官难断家务事了。
2、房产是否有抵押
考虑房子是否欠银行的钱,或者抵押给了第三方。如果有抵押,那就需要结清相关欠款,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可以办理涂销;如果没有抵押,自然不需要考虑这一步了。
3、房产是否有地址变更
如果行政变更,道路名称变化了,需要提前去开证明,这在郊区尤其是番禺区很常见,基本上,如果房产证地址写的是**区**花园*栋**房,这些地址基本上需要办理地址变更手续的。
4、房产是否需要测绘
如果房产证的地址变更,或者房产证地址和房产证图纸的地址不同,面积不同,或者房产证图纸是华港测绘,那就需要办理测绘。这个房改房比较常见。
5、未离婚办理析产
如果尚未离婚的前提下办理析产,夫妻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即可办理析产手续,需要办理免税。
6、离婚名义办理析产
如果打算以离婚的名义办理析产,离婚协议必须写清楚房子的归属及孩子抚养费,资金的归属问题也需要合理,有的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写得太高,影响贷款。当然了,如果夫妻是真离婚,那就按照真实的意愿填写离婚协议了。
夫妻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即可办理析产手续,需要办理免税。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第一种情况,老公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个人出首付,婚后共同还房款。房子还是老公的,但老婆可以获得补偿。
张楠和夏晴是一对刚结婚没几年的小夫妻,结婚前张楠出首付,跟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也都是张楠每月自己的工资自己还房贷,夏晴是从来没管过。
三年的恩爱生活转眼即逝,张楠被公司外派到了非洲,分居一年后,张楠和夏晴友好协商决定离婚。两口子找到我,问李律师这房子到底归谁呢?
我说这房子可以归张楠,但是张楠你得给人家夏晴补钱。补什么钱呢?两笔钱。
第一笔,房子婚后还贷金额的一半。虽说是张楠个人的工资还的贷款,但你个人工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啊。比如结婚后一共还了100万,你得给人家女方补个50万。
第二笔:房子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他们这套房子在深圳,结婚后有大幅增值,那增值部分发生在婚后,基于女方婚后对房屋的贡献,我们律师可以计算出房子婚后增值部分女方应得的数额。那么,出于公平原则,一分也不能少,你也得补给女方。
2
第二种情况,婚前个人名义贷款,个人出首付,婚后个人还贷款,那房子就是你个人的,跟老婆没关系。
其实不少家里,儿子婚前购买房产时,首付都是家里面给的,婚后贷款也是每个月家里父母帮着还的。如果是这样,这房子还可以算是儿子的个人房产,跟儿媳妇没关系,但这一切是有前提的,就是父母一定要跟儿子签订《单方资金赠与协议》。
具体操作方法
父母在帮着已婚的儿子还贷款时,每个月往儿子的还贷银行卡里转月供是可以的,但是父母与儿子要签订一份《单方资金赠与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自结婚后,每个月父母赠与儿子个人8000元用于还房贷,同时注明赠与款项跟儿媳妇没关系。这样,这套房子就是儿子个人财产,如果小两口日后分道扬镳,也不会涉及日后给儿媳妇的任何补偿。
法律 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3
第三种情况,婚前个人名义贷款,双方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一对恋人浓情蜜意一段时间后,一切顺利的话就开始打算结婚啦!结婚得有婚房啊,于是两人一商量,共同出资买套房吧!因为还没领结婚证,于是用一方名义办理了买房和贷款手续,但首付是双方二一添作五共同凑的。再后来,领证结婚,婚后两人还共同还贷款。那就简单了,无可厚非,这套房子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李律师为大家总结一下关于婚前贷款买房的三种情况:
第一,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个人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的。两人如果分道扬镳,得房的一方得给对方补钱。
第二,婚前个人名义贷款,个人出首付,婚后个人还贷款的,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跟配偶没关系。
第三,婚前个人名义贷款,双方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款,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为挣钱奔忙着。也正是因为金钱的原因,大家也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无论是朋友之间还是家人之间,都有可能因为钱的原因导致关系破裂。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容易出现老赖,结果彻底绝交。夫妻之间感情破裂财产出现分歧,结果闹上法庭。和老赖问题相似,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同样会遇到财产保全的问题。
那么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条件?又有哪些注意点呢?
一、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要求
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有太多的夫妻因为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很多当事人怕自己在分割财产过程中吃亏,所以由彼此都提防着对方。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有当事人想要申请财产保全来防止对方把钱都转移了。不过,关于离婚的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如果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夫妻中的一方的财产权益遭受损失(即可能离婚后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财产)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离婚诉讼前申请,也可以在诉中申请。
2、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并且提供担保。如果是诉前申请,必须在申请后15天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财产保全无效。
3、如果夫妻中一方想要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相应的“给付内容”,也就是可以供法院执行的钱款或者相关财产。(需要提供相应财产的信息资料)
4、在申请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来供法院执行,可以选择钱款和实物担保,也可以选择保险公司保函担保。
二、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其实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一旦要被保全,肯定会涉及到双方共同的利益。所以在申请的时候还需要有一些特别的要求。
1、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时,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对方有转移公共财产的行为。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法院才可通过申请。
2、一旦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在提起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去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申请。这样也比较方便法院对保全的财产进行监督和执行。
3、对于需要被保全的财产一定要是双方共同的财产,不能是夫妻中某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能第三方的财产。
总之,离婚中的财产官司涉及的东西比较复杂,毕竟当事人之间存在情感纠葛,还要为财产争执不休。而且,对于离婚财产案件,法院还是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申请财产保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公式办法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实行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夫妻特有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即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所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各分一半。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双方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一方有过错或者有较大贡献的法院可酌情少分配或者多分配、
4、如结婚时书面方式实行约定财产所有制,则双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二、哪些财产离婚的时候归个人所有?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