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而女方又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这是一定有问题的。夫妻之间产生了猜疑,而且女人的态度,让男人对自己的判断更加深信不疑,我觉得这亲子鉴定还是不要做了吧。做出亲子鉴定无非是两种结果,如果孩子是你亲生的,你就会妻子面前显得非常的被动,而且你们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裂痕,接下来你已经确认孩子是亲生的,你们的日子从此也会一地鸡毛。
如果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你的处境会更加的尴尬,伤心失落甚至会让自己的世界蒙上一层阴影,人生苦短,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呢?这样看来,你的女人拒绝的态度未必是错误的。对于你的感情世界,我相信一定是煎熬的,所以我劝你还是释然吧,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很重要,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你们接下来的路,要么潇洒的挥挥手说声再见,要么就将日子好好活下去。
这种情况,女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是理所当然的,一个是孩子不管是不是你的,肯定是她的,二则你心生疑虑,女方即使肯定是你的,会觉得你在侮辱她的人格,不敢肯定是你的或者明知不是你的,自然要拒绝,不然就是坐等曝光。
女方是不会主动要求做亲子鉴定的,除非她也想弄清孩子到底是谁的。
亲子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和非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必须要提供证件和现场拍照,需要说明鉴定目的。
一般来说,题主的情况可以做非司法,鉴定目的清晰而简单,就是要看是不是亲子关系,非司法个人鉴定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不需要合照,检材多样。
如:带毛囊的头发、口腔试子、指甲、烟头、血斑/痕、没混用的牙刷、口香糖等。
非司法不需要真实信息,甚至不需要你前往司法鉴定所,把材料寄过去,名字取abcd,甲乙丙丁都行,鉴定所只对标本负责,你提供孩子疑似父亲也行,提供自己的也行。
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当面临女方拒绝亲子鉴定怎么办的问题时,就要采用新婚姻法的规定来予以解决,这也是婚姻法所完善的一条。
《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那么法院将推定另一方主张亲子鉴定的结果成立。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确认是否为婚生子女和认领自己亲生子女这两方面的诉讼。由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法律领域也带来了比较便利的程序。
这样一来,亲子鉴定技术就比较值得信服,为法律亲子案件的处理上提供了证据和便利,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即在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合理的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来辅证却又坚决不同意去做亲子鉴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样一种情况下,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就要承担该诉讼中败诉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就是“做亲子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和"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的内容。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但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此类纠纷应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争议比较大,法院往往很难定夺。当亲子鉴定一旦证实子女非男方所在,丈夫就没有义务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其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及承担。
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及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