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工作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在离婚时若没有子女的家庭,只需考虑家庭财政问题、房产问题即可,一旦涉及到孩子,就势必会由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但若离婚没工作最低抚养费要给多少呢?其实子女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这三项进行判决,当然也要满足子女的基本生活条件才可以。
以北京为例,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需考虑到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评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的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因此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目前绝大多数家庭的支付方式,可总结如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定期给付。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打入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给付方有固定工作,按月支付比较方便,如果没有固定工作,可以采取按季度或者按年的方式,给付方式应当在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中予以明确,方便执行;
第二种,一次性给付。对于给付方有条件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一次性给付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但是这样对于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大,如果孩子尚年幼,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变数,对于孩子来说,如果给付的数额不足以支撑生活需要,还得另行起诉要求多支付抚养费;对于给付方来说,一次性给付了对方还是有可能再追加,所以更提倡按期给付方式。
第三种。以物折抵。如果应当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但是有房产等物品可以折抵抚养费。
另外,我们也针对于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但因此个人原因,可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有的三种条件:
第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第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第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